问题:

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设备的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工期为1年。承包合同规定: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件费比重按60%考虑;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5)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表1A425031问题: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开始起扣?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可能感兴趣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