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某市小汽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一批小汽车,价税合计为200万元,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9月2日,10月2日各支付50%的价款,若违反合同约定,按照约定收取价款,每天加收1%的延迟付款利息,9月5日该企业收到按照合同的款项及延迟付款利息共计103万元,10月2日如期收到约定款项,已知该型号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10%,且不属于超豪华小汽车,为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以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

2018年9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55万元

C

2018年9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88万元

D

2018年10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