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公司为扩大生产,决定引进国外某企业的专用加工设备,为节省资金投入,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按甲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专用加工设备租赁给甲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年租金100万元;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的归属 。根据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丙公司和丁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 。丙公司以自己的厂房为抵押物,与乙公司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丁公司总经理与乙公司订立了保证合同,该合同未经股东会批准 。甲公司将引进的专用加工设备投入生产后,由于市场原因,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乙公司多次派人催要,并给予宽限期,但甲公司仍然不能支付租金 。乙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提出在融资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出租人不得解除合同 。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以厂房正在建设中,抵押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 。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丁公司以未经股东会批准,保证合同无效为由拒绝 。乙公司在催要租金的过程中还了解到:第一,丙公司作为抵押物的厂房由于资金短缺,至今尚未完工;第二,丁公司提供担保未经股东会批准;但签订保证合同时乙公司对此不知情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应如何确定租期届满后该专用加工设备的归属?(2)乙公司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理由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是否可以免除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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