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背景
某公司总承包航管楼,将劳务清包给一家劳务公司,合同签订时,按设计图和投标清单报价计算,以单价245元/m2(不含水电、门窗、楼梯扶手)签订了劳务承包协议。劳务公司进场后,迅速展开施工,由于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影响及垂直运输跟不上,共造成窝工5200工日。在交工验收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按照此整改方案实施,需材料费用8万元,人工1200工日。
在进行劳务结算时,双方产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劳务方提出索赔5200工日X80元/工日=41. 6万元,要求承包方支付剩余劳务费21万,共计62. 6万元。承包方称:扣除整改材料费和人工费8000+1200X80=17. 6万元、工程质量保修金19万元,另外窝工证据不足,总承包方未签认,并且工程款超付6万元,要求劳务队返还超付工程款。
问题
(1)为避免出现劳务纠纷,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方面?
(2)劳务队提出的劳务索赔是否合理?
(3)总包方劳务结算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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