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嘉业股份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8亿元,净资产6亿元,2014.3.5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  (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3只基金、7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发行债券3亿元,期限是5年,利率为5%,自核准之日起30个月内分3次发行完毕,首期发行额为1亿元。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2014.8.25日,A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公司5%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9.10,A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公司5%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12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25,A持有5%的普通股:9.10持有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A公司于9.10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提问:

请问A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复习要点:

复习重点包括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的规定、股东持股变动的报告和公告要求,以及优先股在持股比例计算中的特殊处理。

查阅资料方向:

查看方向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优先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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