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公司拥有一幢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大型综合楼,有商业、办公和住宅多种类型物业,该综合楼于2010年7月底竣工后对外出租。2012年9月,甲公司以该综合楼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2014年7月甲公司偿还了全部银行贷款后,决定出售该综合楼六层的部分办公用房,再次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请问:两次估价的估价基本事项具体有哪些不同?估价原则有哪些不同?(2015年试题)

可能感兴趣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