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甲公司于 2014 年取得 A 公司 20%的股权,并在取得该股权后向 A 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A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除甲公司外,A 公司另有两名其他投资者,并各持有 A 公司 40%的股权并分别向 A 公司董事会派出两名成员。A 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参加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作出决策。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 A 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该要求未得到满足。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对于 A 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议基本上未提交到董事会正式议案中,且在董事会讨论过程中,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均被否决。
问题:甲公司向其被投资单位 A 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是否对 A 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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