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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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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企业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则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若省建设厅查明万盛公司实际上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系通过贿赂、欺骗手段取得,则下列关于省建设厅依法采取措施及处理理由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应当变更该许可,理由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B.应当撤回该许可,理由是万盛公司通过贿赂和欺骗手段违法取得该许可 C.应当撤销该许可,理由是万盛公司通过贿赂和欺骗手段违法取得该许可 D.应当撤销该许可,但是对万盛公司基于该许可实施的可获得利益应基于适当补偿,理由是信赖保护原则 E.是否撤销该许可,由省建设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决定,理由是省建设厅基于过错违法授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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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 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1.根据《行政诉讼法》,本案中,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有( )。 A.陈某向法院当庭所作的真实陈述 B.物品被砸坏的照片 C.谢某儿子的录音证据 D.县价格中心所作价格鉴定意见 E.隔壁邻居张某所作的推断性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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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 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下列与诉讼证据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鉴证中心盖章和鉴定人签名 B.陈某在诉讼中可以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C.现场笔录也可以由公安局事后补作,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即可 D.某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没有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在场人签名,则没有法律效力 E.若陈某当时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写明原因,法院仍应认定现场笔录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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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 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下列关于本案证据收集与补充、证据提供、证据调取与审核的说法中,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有( )。 A.法院应当按照法庭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注明理由 B.法院不得为证明公安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处罚时未收集的证据 C.诉讼期间,县公安局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但作为其诉讼代理律师可以 D.陈某可以提供证明县公安局处罚决定违法的证据,其提供的证据若不成立,则县公安局证明处罚决定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依法免除 E.若陈某提出了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证据,经法院准许,县公安局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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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企业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则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被告确定、出庭应诉事项以及法院做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为被告,其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席应诉 B.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席应诉,法院应缺席判决 C.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席应诉,法院应终结诉讼 D.省建设厅作为共同被告,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E.省建设厅作为第三人,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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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2)下列关于本案中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B.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C.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D.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E.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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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 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3)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主张、抵押及抵押权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耿涛有权向翟继光主张损害赔偿,无权主张贷款抵押无效 B.抵押无效,耿涛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信用社不享有抵押权 C.虽然本案抵押存在欺诈,但耿涛也存在过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D.物权变动实行公示公信原则,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E.由于抵押办理了登记,而物权的登记不能撤销,故信用社的抵押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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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公司向伟...公司债务,晨曦公司以协... A.晨曦公司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伟东公司时,才对伟东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B.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转让协议生效时,对伟东公司同时发生债权转让效力 C.晨曦公司移转债权无须征得伟东公司的同意即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D.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属于待生效合同 E.晨曦公司与北海公司的协议有效,北海公司可不通过晨曦公司而直接向伟东公司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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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12年) A.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方式 B.必须通过诉讼方式 C.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方式 D.可以通过仲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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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下列关于撤销权属性、行使期间及适用情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6年) A.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B.撤销权属于债的担保 C.撤销权应自危害债权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 D.撤销权的适用情形包括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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